更新时间:2022.06.25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最久需要二十日。法律上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
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六十日,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结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需要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由社保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一般应当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但是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就及时作出。
未经劳动部门认定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由工程所在地的质检部门出具。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并出具质量认定书。
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来确认。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书二十日内送达是没有超过规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因此在二十日送达工伤认定书是没有超出时间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