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儿子过世父母是有继承权的,但是有遗嘱需依遗嘱执行财产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如果父母留下有效遗嘱,或者一份协议,指定自己的遗产由女儿以外的其他人继承,那么父母的遗产应当按遗嘱或遗赠协议处理,女儿不能再继承。 如果父母
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丧偶儿媳是否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
女儿可以继承父母遗产,遗嘱另有规定的例外。我国继承权男女平等,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女儿和儿子、父母以及配偶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子去世父母有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时,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儿子的遗产。法律上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儿子死在父母前,由这位儿子的子女,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孙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孙女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利继承的遗产份额,而不能继承除此以外的份额。
1、如果在丧葬费出现了纠纷的话是有近亲属之间来协商处理的,当然如果在多次协商之后打不到统一意见的话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是村民委会提起调解请求。如果说在对于丧葬费的分割问题上存在争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判决。
民法典规定,儿子和儿媳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属于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男女平等原则,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对父母的遗产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即使女儿出嫁,也可以依法继承父母遗产。因为父母与女儿的法律关系不会因为女儿出嫁而消灭。除非女儿主动放弃继承遗
女儿死后父母可以继承女儿的财产。女儿如果是单身,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女儿的遗产。女儿如果已婚,首先应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然后由女儿的父母、子女、配偶均等继承。但父母如果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
父母继承一般是需要儿子妻子到场的,因为儿子与妻子都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若是不到场,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之前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