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算起;但如果当事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则不受上述限制。当事人能够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去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计算,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以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为构成要件。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的,则可以在下列情形下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其他。
若想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在六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
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时效为一年。但如果劳动者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申请仲裁不受上述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及时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