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行政诉讼法中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行政案件一般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经复议的,则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则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行政诉讼法的管辖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
《行政诉讼法》中的管辖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我国环境行政诉讼的内容:要求履行职责之诉,即环境保护法律主体中的公民或者法人,向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起的、要求法院令他们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所规定的职责的诉讼。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下: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有: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
我国行政诉讼案件中的法院地域管辖指的是根据案件所发生的地域决定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管辖制度。《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中裁定管辖,是指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而不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所确定的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移送管辖,指某一个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在一定
行政案件是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问题,一般是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即,行政诉讼中同样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不过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二者之间选择法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尚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指定管辖、案件的移送和管辖权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