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者的区别:在法律上的概念不同,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民法上的概念。
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一般不能直接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但是申请复核的次数只有一次。
交通事故交警不受理能否提起诉讼,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交通事故如果是超过了受理期限或者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交警可以不受理,此时不能提起诉讼; 2、如果没有超过受理期限也属于管辖范围的,那交警就必须按受理,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没有合同是否可以提起诉讼,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没有书面合同证明你是直接利害关系人,则需要补充其他证据证明你是利害关系人,其他证据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生成,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补充收集,如果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没有书面合同,但有提货单等证明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能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果造成了死者家属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致受害人伤残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按期伤残等级,一级的按100%计算,二级的减少10%,依此类推,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标准的50%计赔。 2、致受害人死亡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这么确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方式: 1、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存在不足的,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补充赔偿; 3、仍然不足的,由保险人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方式: 1、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存在不足的,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补充赔偿; 3、仍然不足的,由保险人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赔偿费用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关于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