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主要义务与附随义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主要义务,也叫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固有的、必备的、自始确定的、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附随义务,是指并非自始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
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给付义务一般是仅具有补贴主给付义务功能的义务;附随义务一般是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的补充条款,从而更好地履行双方的责任。 支付义务不是合同所必需的,但有助于实现债权人的利益,独立成为诉权的标的。支付义务的作用是最大限度
两者本质不同,从给付义务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从给付义务因以确保主给付义务为目的,故其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而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法定或约定的可能性不同。从给付义务的发生根据为:法
没有随附义务,只有附随义务。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两者的区别在于附随义务的产生依据为诚实信用原则,主给付义务产生的依据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
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就是从给付义务一般就是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所产生的义务;而对于附随义务一般就是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来进行作出的补充条款,从而更好的履行双方的责任。 1、从给付义务不是合同所必备、但有助于实现债权人利益且能够
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如下: 1.目的或作用的不同。从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弥补给付义务的不足。 2.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从给付义务其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 3
支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在于,支付义务一般是由于只具有补贴主支付义务的功能而产生的义务;附随义务一般是实现主支付义务的补充条款,从而更好地履行双方的责任:支付义务不是合同所必需的,但有助于实现债权人的利益,独立成为诉权标的。支付义务的功能是
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就是从给付义务一般就是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所产生的义务;而对于附随义务一般就是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来进行作出的补充条款,从而更好的履行双方的责任。 1、从给付义务不是合同所必备、但有助于实现债权人利益且能够
1.目的或作用的不同。从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弥补给付义务的不足。2.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从给付义务其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3.可诉性不同。能够独立诉请履行的为从
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如下: 一、目的或作用的不同。 二、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 三、法定或约定的可能性不同。 四、可诉性不同。 五、违反的法律后果不同。
主给付义务和随附义务区别有: 1、主要支付义务从一开始就确定并确定合同类型。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附属义务不断形成,可以发生在任何合同关系中,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要支付义务构成双重合同的对待支付,一方有权在对方对待支付前拒绝自己的
合同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附随义务是随着债之关系的发展而确定; 2、主给付义务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而附随义务原则上非属对待给付,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 3、主给付义务不履行债权人
主要义务与附随义务的性质当然是不一样的,附随义务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但是主要义务伴随于整个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主要义务是根据合同性质所固有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在书面合同中,附随义务的法律效率其实也低于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