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得到的财产。而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指: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一段时间。而婚前财产是指,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并不会随着结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婚前获得财产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该财产的。离婚时,法律支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另外一方名字的。如果婚前房屋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此时是视为一方自愿对于另外一方的赠予,一方自愿将房屋的产权赠予给另外一房,房屋为两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之间在缔结婚姻之前,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与的聘金和聘礼。那么在结婚后,如果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判断彩礼的归属,就看当时彩礼的流转对象。对于直接赠与给女方父母的,如果是动产的话,由于已经转移交付,这时候男方就不能要
分居期间的工资、奖金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
婚前的房,婚后加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个人所有的房产,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话,例如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加
婚前财产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按照当前的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的,就是个人的,结婚多少年都属于个人的。因为以前有个老黄历,以前老的婚姻法规定说是房产结婚之后,如果是婚前有的,那么婚姻
父母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具体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婚后工资当然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但是,存在一种例外情况: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或者缔结之时,就约定了婚后财产实行分别所有制,这时候婚后工资就可以归为个人财产的部分。财产分别所有制,区别于一般的夫妻财产共有制,是指夫妻
婚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的车子,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享使用权、共用所有权。如果车子是一方使用自己个人财产独自购买,车子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的,这时候这辆车子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因此,婚后车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结婚前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2、一方或双方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