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
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止的情形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
个人能提起行政诉讼。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该事由未将行政复议程序前置,则当事人是能够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的,则当事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中止诉讼的情形有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等。行政诉讼中关于中止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行政诉讼中超过诉讼时效而起诉的,如果没有没有正当理由的,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如果当事人是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的,诉讼时效会中断;但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则不产生中断的效力。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
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行政复议结果未作出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存在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一般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耽误起诉期限;公民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或者上述主体被行政机关、其他人控制等。
行政诉讼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工具。有时候,公民或者法人会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诉讼,也就是遇到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 这时候,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十日内提出延长期限申请。这样的合理规定是保护起诉人合法权益的一个具体体
行政诉讼时效没有规定中止的情形,如果遇到了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当事人可以在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消失后的十日内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是否予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