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行政处罚法首次确立“首违不罚”规则,即向执法者作出了针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授权,有了这一法律授权,执法者做出“首违不罚”决定时,就有了法理基础,就有了确定的法律效力。
单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或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将产生滞纳金,并可能由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事实不清楚,违法证据不足的违法案件,行政机关是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
警告: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给予警告或谴责的行为。罚款:是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的金钱支付义务,并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金钱的处罚。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所得、违法财产(含违禁品)或
行政处罚的证据不足的,一般不能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只有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行政机关才能根据情节的轻重及具体的情况,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若当事人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被行政机关传唤的,一般不能超过八小时;但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公安机关需要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行政处罚后应当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般应在九十日内作出,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较轻的,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在受理当事人所举报的违法案件后,一般需要九十日才可以对违法行为人下达行政处罚的决定。根据我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