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
关于行政处罚罚款的分期时间,法律对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行政处罚罚款的分期期限应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按照当事人的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决定。
行政处罚时效期限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的效力期限是二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能再予以处罚;行政处罚的决定期限则是九十日,但是能依法当场作出决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期限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治安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6个月。如果当事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在6个月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15日内再向法院起诉。
不同地区对于行政处罚的罚金针对于不同情形是有不同标准的,一般来说,对于遭到行政处罚需要缴纳罚款的个人来说需要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于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等。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被处罚人对该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起诉。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三个月。如果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予以执行。
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二年。如果行政机关在二年内没有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的,不能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但是违法行为对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造成危害且有后果的,该时效延长至五年。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