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买受人的义务有: 1、检验义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2、通知义务。通过对标的物的检验,买受人如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对
出卖人的法定义务: 1、交付标的物。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 2、受领标的物。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
出卖人的法定义务: 1、交付标的物。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 2、受领标的物。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的义务;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义务;以及瑕疵担保的义务等。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为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瑕疵担保义务。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担保标的物权利瑕疵。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
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需要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 2、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等; 3、出租人要出卖标的物的,还应当包括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通知义务。
出质人的义务:向质权人交付质押财产或者财产的权利凭证;确保其对出质的财产有处分权;以及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以本人出质的财产来向质权人承担责任。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