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因工在外受伤的不一定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由于工作外出期间的工作是特殊的,考虑到工作场所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工作状态的不确定性和延伸应相对宽泛。也就是说,与工作间接相关的休息和旅途是工作的延续,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其他。
若当事人没有就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该决定书立即生效。我国《行政诉讼法》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工伤认定是不需要写申请报告的,直接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即可。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
如果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已经经过,不能再认定工伤。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可以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工伤认定书下来是一式两份的,一份给所在属单位,一份由受伤害者自己保存。但是领取工伤决定书的时候是必须有受伤者本人到场或者必须有受伤害者本人授权单位才能领取。
工伤认定书需要六十天下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作用有: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减少了伤者的经济负担,保障伤者的生活基本需求;工伤职工之后如果发生旧伤复发的,也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其他。
工伤认定书可以自己拿,可以单位拿。工伤认定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的性质的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当事人,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