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存在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前死亡; 2、继承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转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前死亡; 2、继承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并
转继承代位继承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
代位继承和转位继承是我国继承制度中的两种特殊继承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这两种继承方式的关系比较复杂,并且还常常涉及历史的原因,因此,准确把握代位继承和转位继承以及二者之间的区别,无疑对于正确理解和执行继承法,妥善处理有关继承纠纷案件具有重
转继承中可以有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在转继承中发生代位继承并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代位继承有如下特点: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只能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
代位继承都有以下法律特征: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
代位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转继承权的法律特征有: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