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要分两种情况来说。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
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
事实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因为我国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同居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男女双方必须经过结婚登记,才能成为合法的夫妻。
没有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夫妻关系,且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
未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 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
未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是
未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是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 所谓合法的婚姻关系是指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或者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但是在1994年2月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
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之后,双方即确立婚姻关系。也就是说,结婚以登记为要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不具有夫妻
未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此时男女双方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是指男女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或债务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
残疾人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没有在残疾人和非残疾人之间进行区别对待的条款。 但是,如果在个人在婚姻方面有问题要解决,残疾人可以持残疾证到当地的残联维权中心要求法律救助,维权中心会联系司法部门的法律救助站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