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质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质押合同无效。 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质押合同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质押合同无效。 6、主
转让股权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主要是指公司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1.转让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2.转让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1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3.转让违反特别规定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存在重婚情形的; 2、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的,女方未满二十周岁的。
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下: 1、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 2、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 3、出质人对于出质的股权享有表决权等权利。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
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1、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
可以认定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未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即以股份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出质人将自己没有所有权的股份作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等。
下列情况下主合同无效: 1.一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违背公序良俗的; 4.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 1.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 2.未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即以股份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 3.未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份质押合同; 4.出质人将自己没有所有权的股份作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
房产作担保无效有以下情形: 1、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2、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认定抵押无效。 3、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抵押无效。 4、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 1、转让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 2、转让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1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3、转让违反特别规定的。
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质押物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质押合同无效; 2、质押物不具体的,质押合同无效; 3、应办理质押物手续但未办理的,质押合同无效; 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质押合同无效; 5、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