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如下: (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三)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四)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股权质押指企业投资者同意后通过质押合同将出资形成股权质押给质权人,登记失效的原因: 1、股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2、未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3、未办理出质登记根据; 4、预设流质条款。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的条件有: 1、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2、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3、以股权出质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向相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出质登记时质权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即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
股权质押在以下情况下有效,具体为: 1、某种财产权要想成为质押的对象,必须具备最基本的要素可转让性;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可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
1、概念不同: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 2、流程不同: (一)、股权质押流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股票质押合同当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违背公序良俗。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情形又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违法剥夺股东资格、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等三种情形。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为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3.违法分配利润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 1、双方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质押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股权质押合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是否登记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和成立。
债权转让的无效情形有三种:根据债权的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但是债权的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若不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债权无效的情形有:根据债权的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但是债权的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若不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侵犯股东权利,这种情况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非法剥夺股东资格、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三种情况; 2、超越股东会职权,虽然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关,但超越法律和章程的决议应视为无效; 3、非法分配利润,股东会违反规定作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4、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5、超越股东会职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6、滥用资
以下抵押无效情形: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