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依法解除。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可以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按照约定的解除事由解除。存在法定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无效的合同可以起诉。只要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当事人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会予以受理。
无效的合同不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一方经另一方许可,可以与第三人协商一致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合同的权利义务。但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情形除外。
合同无效即自始无效,不需要解除。如果想解除也可以解除。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
如果合同无效是由于收受定金的一方的原因导致的,则定金是可以退还的,而且应当双倍退还;如果合同无效是由于给付定金的一方原因导致的,则定金是不可以退还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
法律规定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否定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单纯的从属关系;并且同时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的担保与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担保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前者是对主合同债务人履行
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但如果存在给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情形,定金是可以退的。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成立未生效的,当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的约束力是在合同的当事人履行了权利义务时才产生的,而未生效的合同没有履行权利与义务。
合同成立后,可以解除。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合同当事人还享有法定解除权,在符合法定解除权的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并不是无效合同,而是需要等待权利人进行追认后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具体类型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法律其他规定等。
一般情况下,依法订立的合同成立的立即生效。 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有效。一般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解除或者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没有盖章,但是有买卖双方签名是成立的。相反,如果没有买卖双方的签名,也没有买卖双方盖章则不成立。因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