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刑事被告人对犯罪的供认,被害人或目睹证人对被告人实施犯罪的陈述和证言; 民事被告人对原告人所诉事实的承认,书证中关于民事争议事实的记载,均属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即不能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
当事人的陈述属于证据。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当事人的陈述都是重要的证据材料。当事人陈述指的是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就有关案情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叙述。
当事人的陈述属于证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
间接证据传来证据是间接证据不一定是传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够完整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而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的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独立的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需要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与间接证据相对的是直接证据,顾名思义,直接证据就是能独立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中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 根
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明具有依赖性、间接证据具有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
作为诉讼证据,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犯罪行为的揭发、证实与控告;二是对案件发生前后有关情况的陈述。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陈述的内容可能超出上述范围,例如,被害人提出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和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等等,这些内容则属
当事人的称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案件事实的一个叙述。当事人的陈述能否作为证据还存在很大的争议,但是在我国民事司法活动中,当事人的陈述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必须有其他证据予以支持或对方认定陈述为事实。
在诉讼中所使用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包括有:直接证据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具有直接性,间接证据则不能;对于其他证据的依赖性不同,直接证据直接可以指向案件事实,单独作为定罪证据使用,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
间接证据一般指不能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证据。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相比,则是可以单独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证据,不需要其他证据的佐证。
间接证据即不能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的证据。它与直接证据的区别为: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具有直接联系,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
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不同,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具有直接联系,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直接证据即为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而间接证据则是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相配合才可以证明案件事实。《民法典》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