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执行异议审查,不停止执行。 1、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异议审查,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2、只不过在异议审查期间,强制执行如果不停止,一旦执行完毕,一些违法行为将无法纠正,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能因此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执行救济的目的将无法达到。
被行政拘留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被行政拘留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通过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时间,一般是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可以中止执行。《民事诉讼法》对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中只规定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被执行人)与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 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可以中止执行。《民事诉讼法》对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中只规定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被执行人)与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 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停止执行的,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有以上情况
不是,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况,因为它是一种单方的行为即:特定的行政机关(专
执行拘留后仍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只要没有超过申请复议的期限就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
一般情况下,在复议期间的行政处罚决定仍要继续执行。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
对于行政拘留,是能复议的。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在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之内。但是当事人必须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及时提出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