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一般情况下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诉,也可以请求检察院抗诉,要求再审。 对终审判决、裁定不服可采取“申诉”形式申诉,请求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申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但是不能停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执行。 如果上级法
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刑事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上诉和申诉。 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是指当事人(除被害人外)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上诉是法定诉讼权利的表现形式,有权提起上诉的人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对一审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检察院应当立即进行审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收到判决书五日以后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受理。前
视情况而定,对于民事案件,如果省高院的判决是一审判决,则可以向最高院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则只能申诉。另外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案件,对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不服,有以下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对再审不服可以申请抗诉。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
1、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