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债务人的抵销权的行使方式是,互负债务的当事人,如果其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不得抵销的,则不能进行抵销。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代为行使,但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 赠与人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3、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1、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无需任何理由。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 2、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
行使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方式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如果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享有任意撤销权,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出现以下情形的可以进行法定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此两种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动产的物权转移以交付为条件。不动产和拟不动产(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的物权
1、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依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而直接向对方当事人为意思表示,并不发生撤销权行使的效力。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 2、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该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4、相对人知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期限为一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客观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①赠与他人财产②非正常压价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④放弃债权 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该处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