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自己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自己作出撤销决定。行政机关拒不撤销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行政处罚的罚款超期未交的,行政机关可以催告被处罚人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并且可以依法对被处罚人采取加处罚款、拍卖、划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当事人对税务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
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
公民可以对政府的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如果公民不服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申请在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之内。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不服行政处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