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女方的嫁妆离婚时是否算共同财产,应结合实际情况。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应结合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
如果说嫁妆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父母赠与女方的,一般会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登记结婚之后给的,那么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赠与时赠与人明确表明是赠与女方一方的,那仍然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嫁妆的钱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嫁妆一般是女方婚前获得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是婚后获得的,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的,嫁妆也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获得,赠与人没有明确
《民法典》规定结婚后支付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还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如果是夫妻结婚登记后,女方获得的嫁妆,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是夫妻结婚登记之前,女方获得的嫁妆,一般是按照女方的个人财产处理。 为了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可就嫁妆的归属问题提前将情况写明,在符合事实,双方承认的基础上签字。
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属于
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为女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之后,女方父母赠与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领取结婚证之后给的嫁妆是婚后财产。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
女方嫁妆如果是婚后购置的一般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嫁妆婚后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那么按照协议约定,嫁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为女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之后,女方父母赠与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嫁妆一般不算婚后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
一般陪嫁是婚前女方就获得了的,所以一般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结婚后,赠与人才将陪嫁财产赠与女方,则可以将陪嫁的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