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7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私藏枪支罪是从以下方面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公共安全和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的研究在学界已几近共识,然而对
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主观方
也按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处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
现行刑法对丢失枪支不报罪的量刑规定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主要是不作为犯罪,指行为人在丢失枪支后应当及时报告而没有报告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是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隐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枪支管理的规定,私自挪用、隐藏枪支弹药,危害公共安全且拒不交出的行为。认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有以下几点,分别是: 1、行为人
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分别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直接破坏了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
被告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自己持有枪支的行为,有认罪认罚、坦白、自首、立功等情节的,法院会酌定考虑从轻或减轻刑罚。同时,具备精神病人、聋哑人或盲人、初犯或偶犯等情节,也可以从轻或减刑。 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