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追究的原则: 1、因果原则。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与追究,无因果关系的不认定与追究。 2、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定罪。 3、公开、公正原则。执法的依据、程序事先公开公布,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衡相当。 4、及时原则。追究应在法定的时效内进行
1、建设指挥部领导:指挥、副指挥。 2、建设指挥部部门负责人:工程、安质、计财、综合部各部室正副主任。 3、建设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工程、安质、计财部各专业工程师。 2、工程参建各施工、监理单位及设计院现场指挥部的各级管理人员。
工程质量事故规定的处理办法: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将处理方案和
追究的原则:1、因果原则: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与追究,无因果关系的不认定与追究。2、法定原则: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处罚。不定罪。3、公开.公正原则:执法依据.程序事先公开,责任与违法行为平衡。4、及时原则
(一)追究的原则 1、因果原则 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与追究,无因果关系的不认定与追究。 2、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定罪。 3、公开、公正原则 执法的依据、程序事先公开公布,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衡相
首先任何问题都要落实到安全上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下内容是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具体情况,总结了工程质量监督中,值得注意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必须落实的几项安全管理制度。365律师就为您做详细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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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有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项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第二项是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三项是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和事故结论。第四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第五项是事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