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不承担。公司是独立法人的,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如果有债务,股东一般是不用承担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
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各自独立。公司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出资未达到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的,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依照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即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只要履行完出资义务,就不会承担其他责任。 反之,则应当在未缴足数额范围内承
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参与民事活动,因此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另外,分公司和总公司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股东不必承担。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公司破产注销,剩余债务不必再进行偿还,股东没有为公司偿还债务的义务。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独资企业为自然人时,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因公司股权转让,致使最终股东仅为一人时,6个月内未招用新股东的
公司分立后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