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1、公诉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可以由被害人本人委托,也可以由他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委托,其他人无权为被害人委托代理人。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的代理人是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代理人。 3、被害人
公诉案件的具体程序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所规定,被害人可以不出庭,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是检察院。只有检察院有权力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已经起诉的有权力决定是否撤诉,对法院判决不服有权力决定是否上诉。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
自诉人可以上诉公诉案件。需要起诉的案件,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证据的,可以起诉自己。自诉人不接受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的判决、裁定的,有权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上诉上级人
1、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 2、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
在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中,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并未将其明确界定为当事人,而是必须作为当事人出庭。然而,受害者的身份仍然是双重的。他们不仅是辅助控诉人,也是证人。但由于一些历史和现实原因,司法实践中的受害者
刑事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指律师或其他公民接受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具有如下特点:(1)公诉案件
刑事案件上诉是否能改判,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果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的,会不会改判依据实际案情而定; 2、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根据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受害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赔偿义务人死亡的,法院应当根据被告死亡情况加以分析: 1、被告死亡,没有留下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法院会终结诉讼。原因在于
刑事案件调解后如果对调解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而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刑事案件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