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法人可以做贷款担保人,法律规定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为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当债务人不履行的到期债务的时候,保证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保证责任。
如果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替借款人偿还了借款的,是可以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的。因为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注意起诉要符合下列条件才会被受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担保人要帮贷款人还款。担保人需要在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贷款人承担责任,在担保人担责后,可按约定向债务人追责。
贷款人去世,担保人应向其继承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贷款人死亡保证人无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除外。贷款人死亡不是债权债务终止的法定情形,所以作为债权的从权利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未消灭。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
贷款人去世,担保人应向其继承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贷款人死亡保证人无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除外。贷款人死亡不是债权债务终止的法定情形,所以作为债权的从权利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未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具体如下: 1、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就其担保责任的范围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2、如果债务人破产的,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连带担保期限由当事人进行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若是当事人之间没有进行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欠款担保人有效期,是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但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早于或者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则视为没有约定担保期限,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就是担保期限。
连带保证有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