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一,落户口需要的材料一般有: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凭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房屋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附付款发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可在自有产权房屋落户;凭房管部门签发的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租
1、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
办理条件 1.合肥市区内非农户口之间的迁移 2.合肥市户籍人口婚迁 3.合肥农村户口转小城镇非农户口 办理材料 合肥结婚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材料是当事人报户口时需要提交的:包括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新生儿在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
分户口需要的证件和材料: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
需要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农村户口还需要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准予迁入的证明。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首先,户口迁移需要当事人要到原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其次,当事人要持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审批过后可以在网上进行户口迁移,也可以带上户口准迁证明到新的户口
依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户口的,一般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户主书面申请报告;2、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3、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办理条件有:1、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2、户主
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 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