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投标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利,对投标人有一定的约束力,当已经确定中标之后,投标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通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的审理批阅之后便可以进行退保流程。若是没有中标则相关部门会将保证金退还至财务部门,投标
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比例是: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提交,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中转出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得随意挪用该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合法。招投标保证金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采购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投标报价的2%。
投标保证金交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应开标前以有效形式递交保证金,开标前的时间很充裕,从知晓采购信息开始, 一般到采购截止日都会有一段时间,招标采购为20天以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几种采购方式, 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到采购当天也会有一个时间段。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流程: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
工程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形式有:采用现金方式;由银行开具汇票,招标人凭汇票兑取汇款;由出票人签发银行本票;出票人委托银行办理支票;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保证函。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是在开标前的任何时间。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它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开标前支付。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三,并且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投标保证金被公司挪用的可以与公司协商归还并用作保证金;公司不退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但需向法院提交担保;另外如果发包方挪用投标保证金不归还给投标人的,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挪用资金罪,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