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夫妻双方有房产的,离婚时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房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 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这时候这套房子
离婚补偿一般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物质损害赔偿,包括一方因搜集对方重婚行为的证据所花的费用,起诉费和聘请律师支付的费用。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法律对数额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审判实践中。一般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为1000元到30
农村房子倒塌政府一般没有补偿。农民房子塌了如果没有侵权人一般由房屋所有人自承损失,因为房屋所有人有权承担安全管理与维修的义务。如果房屋倒塌是由于第三者侵权导致的,由侵权的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的自然灾害频
离婚时,房屋具体该如何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一,如果房产是在婚前由个人全额购买的,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二,如果是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就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参与分割。具体分割方法在我国《婚姻法
离婚时,房产可以依据下列规定进行分割: 首先,需要确认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全额购买,并且没有约定为共同所有,这套房产这这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不能参与共同财产分割的。 其次,如果房子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
公司搬迁不一定有失业补偿。是否能够获得失业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同城搬迁,员工主动辞职的,那么用人单位无责任,则没有失业补偿。如果是搬离现在所在城市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如果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且有求职要
夫妻离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一方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
拆迁房能更换户主名字。一般在进行确权登记时,写的基本是户主的名字,但农村其实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宅基地使用权是整个家庭,证书写谁名字都可以。此外,确权证书上除了写户主名字外,还有共有人一栏,是可以填写其它家庭成员名字的,只
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与户口是有密切的联系的,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大概有三类,第一种是土地本身的补偿费用,会按照该耕地被征收之前三年平均年产量值的六到十倍来分配。第二种是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按照征收地的耕地面积除去征收前单位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来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再婚职工与初婚职工的法律地位相同,对于再婚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其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但需要注意的是,再婚不能再享受因为晚婚而延长的待遇。其实,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均没有提及婚假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