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也不能在遗嘱中确定自己的抚恤金的归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继承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要,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所以也是需要缴税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条件是:代为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为继承的继承人一定要有继承权;代为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根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
代位继承的制度比较是:1。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我国继承法和法国民法典属于这种类型;2。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和丧失继承权,都可以引起代位继承。日本、韩国、意大利等国和我国台湾属于这一类型;3。被代位人先于被
代位继承的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 5、代位继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
配偶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具体如下所述: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
1、代为继承只是用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与遗嘱继承中;2、被代为的继承人必须是早于被继承人死亡。被代为继承人死亡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3、代为继承人须是被代为继承人的直系亲属;4、被代为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在我国的最新法律规定中,被继承人的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