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资产给自己做担保,这种情况很有利于公司获得融资,所以这种担保是有利的,但是如果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做担保,那么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造成影响,也会变相影响股东相应的利益。所以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担保规定了必须符合的条件。法律
担责。 1、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后,对受偿不足的部分,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2、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的设有担保的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终结前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可以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担保人不知情担保无效。有效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是真实的;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终止,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在连带担保中,债权人
担保人去世后,如果是以人为担保的,担保无效,如果担保人是以物为担保的,则担保还有效。而在担保有效的情形下,担保人的继承人可以在担保范围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不可以对担保人发送支付令,法律规定当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如果担保人不知情,则担保行为一般无效。而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担保人和贷款人的责任是不一样的,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偿还贷款以及相应的利息的责任,而担保人是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担保人,如果同一个债权有多个担保人,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担保人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但是超过了自己需要承担的比例的,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具体期限如下: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和股东对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公司法人人格的体现,也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期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