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券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
私有企业破产清算包括公司的有形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同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还应当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以及清缴所欠税款等。
企业破产重整包括的内容: 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2、债权分类; 3、债权调整方案; 4、债权受偿方案,以及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债权申报公告; 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建设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受偿即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 这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企业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单位注册商标和服务标记;著作权: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摄影、录像及其它图形、文字等创作作品以及图书资料、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商业秘密;其他。
优先受偿工程款的范围以建设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确定的工程造价为基础。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基于发包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也就是依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履行的付款义务。
开发商破产商铺业主没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条规定,购房者购买商品住宅且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后,购房者属于优先债权人范围,要高于施工单位。 但是商铺的购房者并不属于《批复》中所指的购房者,因此不享有
开发商破产商铺业主没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条规定,购房者购买商品住宅且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后,购房者属于优先债权人范围,要高于施工单位。但是商铺的购房者并不属于《批复》中所指的购房者,因此不享有优
开发商破产后,商铺的业主是没有优先受偿权的。普通购房人的债权优先于建设资金债权和抵押债权,对购房人的权利保护处于首位。在出卖人不能交房的情况下,如果买受人要求出卖人退还购房款的请求权也应该要优先保障。消费者为了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购买的商铺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的环节有: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 3.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 4.分配财产。
破产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如下: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一)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二)工程已竣工,有竣工验收证明。优先受偿的建设工程原则上应为已竣工工程,但由于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而停建的,承包人亦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三)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 (四)承包人已经给付发包人合理期限的催
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