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有: 1、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最后偿还普通债务。
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如下: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了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依法享有对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条规定,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
《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有,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那么是可以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那么其债权是会作为普通债权的。
【1】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41条、113条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
【1】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41条、113条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
首先,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然后偿还破产人欠社会保险费和破产人欠税;最后偿还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指的是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可供债权人偿清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 1、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后,至破产
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不意味着可以优先受偿。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的
我国法律对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的清偿顺序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可知,破产财产应该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用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