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等等。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监督权。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作了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消费者的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
消费者所享受的权益种类包括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监督权。这些属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受到侵害。
消费者权益包括: 1、安全保障权; 2、知道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求教知权; 7、依法结社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权利,财产安全不受损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可以向行政机关请求相关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有仲裁协议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消费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消费者纠纷还可以通过国家司法程序依法解决。如果消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有: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4、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依据: (一)协商和解。产生消费者被侵权问题时,商家与消费者两方以平等自愿为前提,针对有关争议进行相关协商,和平解决争端; (二)调解。双方可以向消协反映情况,针对具体问题由消协作出调解; (三)申诉。当消费者认为自己合法的
(一)协商和解,是指在发生争议后,经营者与消费者两方以平等自愿为前提,针对有关争议进行相关协商,以求得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争议协议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 (三)申诉。当消费者认为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行政机关要求予以相关的保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