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不批捕后还要监视居住的原因是: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虽然是犯罪嫌疑人,罪行很严重,但是逮捕不适宜; (2)可能是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也不适宜对其采取严厉的逮捕措施; (3)可能是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的唯一的抚养人。
不批捕后还要监视居住的原因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虽然是犯罪嫌疑人,罪行很严重,但是逮捕不适宜; 2、可能是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也不适宜对其采取严厉的逮捕措施; 3、可能是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的唯一的抚养人; 4
涉嫌犯罪被逮捕,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监视居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
不批捕,还要监视居住的理由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虽然是罪行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但是不适宜采用逮捕;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对其采取严厉的逮捕措施的。
监视居住三十七天有以下情形的会被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
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
逮捕后在检察院变更了监视居住的,只要符合监事居住适用条件的就合法。对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并且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予以释放或变更为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到期后不一定会进行关押。如果监视居住期间嫌疑人违反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或者监视居住期满后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需要逮捕的,则会对嫌疑人进行拘留或者逮捕。 如果监视居住期满后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不会关押。
不予逮捕监视居住到期一般不会撤案,但是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的可以撤案。
如果侦查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的,那就会移送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决。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的,那就解除监视居住。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审查逮捕期限最长是三十七天。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的逮捕证,一般会在拘留后十天左右的时间内下达,最长会在三十七天内下达。如果未在上述时间下达的,说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拘留的有关期限,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 监视居住会判实刑吗 1、监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