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起诉受理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行政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的范围如下: 一、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则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有: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行政诉讼的立案需要的材料有: 1.起诉书,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行政诉讼材料应这样填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被告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信息; 3、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案由与诉讼请求; 4、事实与理由; 5、落款时间。
行政诉讼立案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一份,并且将起诉书副本给行政机关;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比如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好公章的主要负责人证明书;三、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撤诉: 一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未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 二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
诉讼程序如下: 1、准备诉状和证据,交到法院; 2、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安排调解; 3、调解不成,通知开庭审理; 4、法院依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5、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十五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材料是要准备起诉书,原告的身份证复印
行政诉讼原告申请抗诉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情形主要是: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材料有: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材料有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原告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告与被诉的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以及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等。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4、法定终局裁决行为; 5、刑事司法行为; 6、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 7、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