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诉讼中被告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有关主体的证据材料;有关行政程序的证据材料;有关被诉行政行为认定所认定事实的证据材料;自由裁量合理性的证据材料;有关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认定条件: (1)主体条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 (4)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5)主张的
法律规定不受理的情形: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被告应在法定期间内提供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相关的所有证据。一般而言,被告若要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供证据: 1.有关主体的证据材料,如果原告对行政主体的职权存在争议的,应该提出有关
被告应在法定期间内提供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相关的所有证据。一般而言,被告若要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供证据: 1.有关主体的证据材料,如果原告对行政主体的职权存在争议的,应该提出有关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者不作为或者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在我国法律中,司法解释主要有两条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行政诉讼上诉材料立案所需 一、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欠款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写明借贷双方的具体借款数额、借款理由、时间发展经过以及被告人的下落情况; 2、证明债务人欠款的相关证据,如:欠条、借款协议书、银行取款、转账记录、借款时聊天记录
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两种,分别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成为法定代理人条件有两个,分别是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法定代理的性质是全权代理,即法定代理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被视为是
有借条,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例如借条,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欠条。如果是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 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例如通过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向对方进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