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0
立案标准: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4日川高法[2002]105号) 三十九、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四川省的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 1、挪用本单位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四川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二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 2、员工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一、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 根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3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一、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以下: 1、侵害的客体是
挪用资金罪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等其他法定情形。
四川省关于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四川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就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金额达到五千元就构成该罪,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达到挪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