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2
重庆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得到哪些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交通事故死亡受害人应得到的赔偿是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
交通事故车损受害人应得到的赔偿范围:针对于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补偿。若因交通事故造成了残疾或者死亡,则包括了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受害人应得到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宿费、精神损失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每个费用都根据相应的标准进行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受害人应得到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宿费、精神损失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每个费用都根据相应的标准进行计算。
交通事故受害者应得这些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受害人应得到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受害人应得到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的赔偿项目包括: (一)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
交通事故肇事受害人应当按照下列索赔: 1、医疗费用按医院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相同行业最近一年的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贴按交通事故
离婚损害受害人应得到的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