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类: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第二类: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第三类
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8条明确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
中国澳门地区并没有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换句话说,在中国澳门地区夫妻双方可以自由选择四种婚姻财产制度:第一种是取得共同财产制;第二种是一般共同财产制;第三种是夫妻婚后财产分别所有制;最后一种是取得财产分享制。具体来说,根据澳门地区相关
婚后继承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后,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一般情况下,双方在正式登记结婚之后获得的财产,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如果是在遗嘱
婚前财产并不会随着结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婚前获得财产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该财产的。离婚时,法律支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
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 一方结婚前的财产。 在结婚之前,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 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即按照遗嘱人还在世时,所立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和遗产处理的继承方式。
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话,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存续期间以外的时间取得的话,就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第三人赠送的房产,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财产取得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和界定婚姻法里有明确的说法。总体一个原则,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无论是谁挣得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对共同财产也有几项列举式的说明。第一个,工资和奖金无论谁挣的都属于共同财产。第二个,知识产
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得到的财产。而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指: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一段时间。而婚前财产是指,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婚前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且双方对其所持有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关于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
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婚姻法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获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劳动者的津贴是指,在特殊的劳动环境和条件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额外补偿。比如,在夏季的
夫妻单方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一方单方面买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房屋仍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房屋只登记在一人名下,房屋也是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取得的以下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作收入,例如工作单位发放的工资、奖金;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等。2、知识产权收入,例如写书赚的稿费等。3、继承的财产。4、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