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单位受贿罪刑事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单位; 4、主观要件,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对涉嫌介绍贿赂案,应予立案的情形有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两万元以上的,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等,构成介绍贿赂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
单位受贿罪作为犯罪,始见于1985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该司法解释规定:"对单位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
具备以下几个要件构成对单位行贿罪: 第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
1、《刑法》中所规定的单位构成的行贿罪是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的,并且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刑法》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
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
需要明白的一点是,《刑法》并未直接规定“单位贿赂罪”这一罪名,但是第三百九十三条对“单位行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即满足单位行贿
行贿罪指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犯罪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是按照行贿罪进行处理。行为人犯行贿罪的,可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