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如下: 1、承包人自检,隐蔽工程在后来的装修、使用中,如果出现问题,返工时需要重新覆盖。 为了避免时间、资源的浪费以及家装者的损失,在隐蔽工程被隐蔽前,首先承包人应当对照施工设计、施工规范对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 1、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应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调查质量问题的主要目的是明确问题的范围、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 3、在
工程质量罚款标准如下: 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 2.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 3.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对该项目部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程序规定: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形整理检验批,假山、叠石、塑石主体分项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
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过程是: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伍不得自行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报公司批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该约定无效;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 一般情况下,国家强制性标准为最低标准,约定的标准若是低于最低标准,则因为违反法
不可以分包。基础工程是主体工程,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 依据《建筑法》相关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