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民法典新闻侵权责任承担人应是新闻媒体或者是新闻提供者。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失实,应由其承担责任,根据损害后果的大小,分别以其个人名义在该报刊予以更正,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
这样承担侵权责任: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
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的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被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且未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1.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2.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有: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因地面施工引起侵权的免责等等。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
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需要承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赔偿金的责任。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环境侵权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指人们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即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情况。 2、受害人自身的过错; 3、第三者的行为。只要其中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致害人就可以免予承担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损害事实客观存在;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的部分,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对于自身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以及自身没有过错的部分,则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一般侵权民事行为所应当满足的构成要件包括有: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幼儿园赔偿全部损失。但是,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复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是被代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
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适用民法典。民法典所称的民事权益包括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所有权、名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著作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以及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