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
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的例外情况有: 1、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按国家规定,发包方不仅应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设计文件,还要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勘察数据、施工图纸以及说明书等资料。 2、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有: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检验建筑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有以下责任: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出借施工资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损失的,出借方与借用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
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要与施工单位一同承担责任;但如果建设单位只是在施工方案上签字的,不需承担责任。
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
由发包方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例外情况有: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存在缺陷而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 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配件及设备不符合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 3、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