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连带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连带保证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人承担债务后有追偿权,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保证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在其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担保人能追偿另一担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 2、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提供担保的如果是债务人自身,则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如果提供担保的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则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不是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但是需要告知债务人。
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担保人在借款人裁、判后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是在借款期限届满随时可以主张担保人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