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民法总则法人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等十项内容。
民法总则目前已经失效,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具体包括有雇员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产品质量责任的侵权行为;机动车致人损害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行为;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行为等。
《民法典》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的债务双方应当对外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
间接代理的规定: 1、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得代表自己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 3、代理人包括委托代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
民法总则承担连带责任的类型: 1、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 3、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 4、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随之连带责任; 5、买卖拼装、报废机动车之连带责任; 6、高度危险物致害之连带责任
法定抚养义务如下: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和赡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
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健康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又两层含义。其一,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其二,健康利益维护权,当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司法保护请求权。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实施的民事行为。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情况: 1、一方获得的利益或另一方所受损失是否违背法律或者交易习惯等综合衡量; 2、考察合同订立时
民法总则的六大原则为: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民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