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法定不起诉的情形: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酌定不起诉需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由检察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检察院撤销案件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是检察院自己提出的案件,可以撤销;如果是公安局立的案件,检察院只能建议撤销,而不可以撤销: (2)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3)有以下情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有: 1、检察院认为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如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如检察院立案,代表该案已经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下一步将会是法院审理。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起诉权,在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公安机关认为该行为符合犯罪的基本特征,构成犯罪,则会将该案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检察院进行调查,最终做出起诉意见书
检察院己经批捕是不能撤案的。公诉案件,即使得到对方的谅解,也只是民事部分,刑事部分依法由检察提起公诉,但酌情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