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0
著作权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在著作权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邻接权不是著作权。具体内容如下: 1、狭义的著作权仅指著作权人对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著作邻接权指著作权人以外的民事主体对作品之外的,又与作品密切相关的客体所享有的权利; 2、著作权的客体是符合独创性要求的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未达到独创性标准
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著作权的邻接权,又叫做作品传播者权,指的是跟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力,是作品传播者对自己传播作品过程中做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第一,出版者权。具体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以及专有出版权。版式设计是出版者的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以出版者依法享有专
著作权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在著作权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
著作权中的邻接权不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
著作权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法律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的邻接权包括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邻接权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而作品传播者权属于著作权的范畴,故应当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一、版权与邻接权的主要区别在: 1、权利主体不同。版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造者,邻接权的主体是指作品的传播者。 2、保护的对象不同。版权保护的对象是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条件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原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在于: (1)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 (2)受保护的期限不一样。著作权中,除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三种权利不受限制,归作者永久享有以外,其余权利的保护期